
美国最高法院(US Supreme Court)驳回了对加州一项动物虐待法的挑战,该法律要求为养猪提供更多空间,反对猪肉生产商推翻该法律的企图。他们表示,该法律可能导致全行业价格上涨。
法官们周四裁定,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两起州外猪肉生产商起诉金州的案件,这是适当的。
这些肉类生产商辩称,加州的法律“违反了宪法,干扰了他们喜欢的经营方式,违反了本院休眠的商业条款先例,”大法官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在多数意见中写道。
这项名为“第12号提案”(Proposition 12)的法律要求,在加州销售的所有猪肉,必须来自于在至少24平方英尺(约合24平方米)的空间内饲养的猪,这些空间允许它们四处活动和躺下。
该法律事实上禁止使用通常用于猪肉行业的金属“妊娠箱”。
戈萨奇和其他四名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埃琳娜·卡根和艾米·科尼·巴雷特——裁定,公司必须遵守它们选择出售的州的法律。
戈萨奇写道:“虽然宪法涉及许多重要问题,但加州商人可能出售的猪排类型不在其中。”


《宪法》的商业条款禁止各州利用本州法律“有意歧视州外经济利益”。然而,戈萨奇写道,多数人认为原告“并不认为加州的法律违反了这一原则。相反,它们要求我们对各国管理在其境内销售的货物的能力制定两项新的和更积极的宪法限制。
“我们拒绝了这个邀请。”
拜登政府曾反对加州的这项法律,他们告诉法庭,第12号提案对美国的猪肉生产“造成了巨大的阻碍”,并警告说,这项法律将导致“美国猪肉的饲养和销售方式发生大规模变化”。


美国农场局联合会(American Farm Bureau Federation)和美国全国猪肉生产者委员会(National Pork Producers Council)是这起诉讼的核心猪肉生产商。他们说,近72%使用单独猪圈的农户,甚至是那些以较大群体饲养母猪的农户,都没有按照加州的要求这样做。
他们认为加州人的猪肉消费量占全国的13%,但几乎所有的猪肉都来自其他地方饲养的猪。
生产商补充说,这项法律可能会给猪肉行业造成2.9亿至3.5亿美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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