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等法院今天维持了开庭法庭的判决,宣布一名律师无罪释放九项指控,包括六年前收受、转移和使用650万令吉非法资金。
2022年11月30日,吉隆坡开庭法院宣布67岁的Pathmarajah无罪释放,法官K. Muniandy驳回了检方对该判决的上诉后做出了上述裁决。
在他的判决中,Muniandy说,开庭法院法官决定无罪释放Pathmarajah,因为上诉人(控方)未能建立针对他的初步证据。
“本院认为,开庭法院法官释放被告人的命令是正确的,本院没有理由改变或干涉开庭法院法官作出的决定。因此,上诉人的上诉被驳回了。”
控方是由副检察官Norazihah Asmuni主持律师Datuk C. Vignesh Kumar代表被告出庭。
2022年11月30日,开庭法院法官宣判Pathmarajah无罪,并解除了他的罪名,检方对此提出了上诉洗钱指控在起诉案件结束时。
共有24名控方证人在审判中作证。2021年4月7日,律师事务所Messrs. Mazwan Pathma & Co的合伙人Pathmarajah被控三项罪名,他通过四张支票存入以下两个往来账户,分别收取3,735,200令吉、640,070令吉和2,161,330令吉,据信是非法活动的收益我要去律师事务所。
他被控于2017年8月8日至2018年2月12日期间,在孟加拉巴鲁Jalan Maarof的马来亚银行(Malayan Banking Berhad)和大众银行(Public Bank Berhad)的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他还被控从马来亚银行(Malayan Banking Berhad)的一个经常账户转移了据信来自非法活动的608370令吉寄给马兹万·帕特玛先生到下面同一家银行的定期存款账户除了从马来亚银行(Malayan Banking Berhad)的往来账户向两家公司(即Mitz lunques Sdn Bhd和Emizen Line Sdn Bhd)开出108万令吉和200万令吉的支票外,他还向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发出支票。
第四至第六项罪名据称是在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4月16日期间在Bangsar Baru的Jalan Maarof的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犯下的。Pathmarajah还被控三项罪名,即从该律师事务所在大众银行有限公司和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的两个往来账户中,将22,000令吉、1,594,757令吉和1,538,484令吉的非法活动所得资金,转入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的两个往来账户和大众银行有限公司的一个往来账户在2017年8月16日至2018年3月21日期间致电同一家公司。
所有电荷都是fram在分段4 (1)Anti-Mo (b)《2001年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并处以不少于非法活动收益金额或价值五倍的罚款,或50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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