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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察局长被控受贿超过40万令吉

  

  

  马六甲-前马六甲首席部长的前政治秘书今天在这里的会议法庭对12项指控表示不认罪,即在2017年和2018年接受了共计408,736令吉的贿赂。

  在第一项罪名中,52岁的拿督罗士里哈桑被控在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期间收受323,736令吉的贿赂,以修缮属于他妻子在塔曼坡谷芒加的房子的形式。

  在其他11项指控中,他被控在2017年5月至10月19日期间以信用卡支付的形式接受贿赂,总额达8.5万令吉。

  他涉嫌收受贿赂,以帮助一家公司获得在木金巴昌341和345地段设计和建造清真寺、多用途大厅、商店和垃圾场的合同,价值528万令吉。

  根据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法令2009年第16(a)(B)条的指控,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20年监禁和罚款1000令吉或贿赂金额的5倍,以较高者为准。

  副检察官Irwan Shah Abdul Samad起诉了Rosli,而律师Azrul Zulkifli Stork则代表了Rosli。法官elisabet Paya Wan将5月16日提审。——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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