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11月,俄亥俄州通过了一项旨在保障堕胎权的投票措施,这已经助长了一些误导性的说法,即它会如何影响该州的堕胎护理、与性别相关的医疗保健和父母的同意。
拟议的宪法修正案将赋予俄亥俄州人自己决定生育的权利。支持者表示,由于去年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罗伊诉韦德案,该提案将恢复大多数俄亥俄州选民支持的常识性堕胎保护。
但反对者认为,它的作用远不止于此。广告将该修正案描述为儿童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堕胎和性别相关手术的门户。反对者还错误地认为,该修正案将为保护施虐者和使杀婴合法化敞开大门。
美联社采访了许多医学和法律专家,他们解释了这项被称为第1号议题的修正案如果在11月通过,对俄亥俄州人意味着什么。
该修正案保护了俄亥俄州在产前晚期限制堕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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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修正案获得通过,俄亥俄州仍然可以限制超过胎儿可以在子宫外存活的堕胎。在现代医学中,这个临界点被称为生存能力点,通常是在怀孕23周或24周左右。
然而,该措施的反对者认为,该提案仍然允许堕胎“直到出生”,因为它让医生决定胎儿何时可以存活,并且因为它有一个豁免,允许后期堕胎,以保护母亲的生命或健康。
“他们本可以说清楚的。他们本可以延长几周的生存期,”为反对派组织“保护俄亥俄州妇女”(Protect Women Ohio)工作的律师梅赫克·库克(Mehek Cooke)说。
独立的医学和法律专家表示,这种说法低估了医生遵循医学科学的责任。
该修正案的支持者最初将胎儿生存能力定义为“胎儿在子宫外通过合理措施存活的可能性很大”。
俄亥俄州哥伦布市首都大学法学院(Capital University law School)的宪法教授丹·科比尔(Dan Kobil)说:“很明显,如果医生说一个9个月大的胎儿在子宫外没有存活的可能性,除非存在一些危及生命的先天缺陷,那将是不专业的。”“医生有能力随意定义生存能力的基本原理是不准确的。”
在怀孕后期堕胎是极其罕见的。根据联邦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的数据,2020年,美国不到1%的堕胎是在21周或21周之后进行的。
克利夫兰母婴医学专家梅·温彻斯特(Mae Winchester)说:“在怀孕后期堕胎的人都有令人难以置信的令人心碎的情况,要么是一些可怕的、可怕的胎儿异常,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诊断出来,要么是一些母亲的身体状况,使母亲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
专家表示,堕胎“一直到出生”的想法本身就具有误导性。在怀孕后期终止妊娠涉及到药物诱导早产,这与手术流产不同。
华盛顿大学妇产科教授萨拉·普拉格(Sarah Prager)此前对美联社表示:“在分娩时堕胎,这根本不可能。”
修正案保护的是帮助病人的人,而不是虐待病人的人
反堕胎倡导者认为,该修正案“为施虐者提供了便利”,因为它保护了任何“帮助”他人行使生育决定权利的人。
俄亥俄州反堕胎组织“生命权利”(Ohio Right to Life)在一份网上传单中解释说,该修正案因此可以保护成年男子虐待少女或老师在家长背后的行为。
但法律专家表示,这些论点在法庭上站不住脚。
科比尔说:“我认为这是对修正案的一种极具创造性和不准确的解读。”“施虐者不会帮助受害者。”
他说:“施虐者可以通过强迫某人堕胎或怀孕到足月,以某种方式受到保护或免受惩罚,这种想法完全不符合修正案第二条款的措辞。”
德雷塞尔大学(Drexel University)法学教授戴维·科恩(David Cohen)表示,这个问题很简单。“虐待是非法的,所以根据俄亥俄州的法律,虐待别人是非法的,”他说。
医学专家指出,有证据表明,人们寻求堕胎是因为他们处于受虐待的关系中。研究表明,当遭受身体虐待的女性被拒绝堕胎时,她们更有可能继续与施虐者在一起。
杀婴是非法的。修正案并没有改变这一点
保守派基督教法律团体“捍卫自由联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对该修正案的分析称,它“为杀婴打开了大门”,因为该提案将阻止政府官员干涉某人行使生育自由权。
该分析质疑行使这一权利是否包括杀害或忽视一个活着的孩子。
“这包括‘照顾新生儿’吗?”’”它说。“它是否包括忽视或遗弃新生儿的‘权利’?”
许多法律专家表示,这些问题的答案是断然否定的。他们说,杀婴在美国已经是非法的,修正案并没有改变这一点。
“这纯粹是胡说八道,”科恩说。
法律专家说,声称该修正案是一项法律是有些牵强
关于与性别有关的保健
反对堕胎修正案的人说,它对“生殖”决定的保护过于宽泛,可能包括与性别有关的医疗保健。
俄亥俄州保护妇女组织(Protect Women Ohio)的宪法律师弗兰克·斯卡图罗(Frank Scaturro)表示,根据这项修正案,任何改变人类生殖系统的行为都可以被理解为“生殖决定”。
支持者表示,该提案没有提及与性别相关的医疗保健——正是因为它与性别无关。
投票语言明确规定,它保护生殖决定“包括但不限于”避孕、生育治疗、继续怀孕、流产护理和堕胎。
独立法律专家表示,认为这也意味着与性别相关的医疗保健是一种延伸。其他州还没有尝试过这种法律理论。
特蕾西·托马斯(Tracy Thomas)是阿克伦大学(University of Akron)的法学教授,负责该校的宪法中心(Center for Constitutional law)。他说,“决定”一词在解释宪法语言时可能至关重要。
她说:“对我来说,生育的决定是要不要生育。”“唯一一个可能被提及的词(与性别相关的护理有关)是生育治疗。我认为生育治疗是试管受精。它的意思是为了繁殖而治疗。”
该修正案并没有使父母的同意无效,尽管这可能会在法庭上受到质疑
该修正案并没有改变俄亥俄州现有的父母通知和同意法,该法律要求未成年人必须得到父母的同意才能堕胎——或者在极端情况下有司法例外。
这并没有阻止该措施的反对者争辩说,它将在法庭上受到挑战,也许有一天会导致一个决定,使父母同意法违宪。
他们的论点是基于修正案中“个人”一词的使用,反对者声称该词适用于任何性别,包括成人和儿童。
凯斯西储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授杰西·希尔(Jessie Hill)是“一号议题”运动的顾问,他说,在密歇根州去年投票将堕胎权写入州宪法之前,就有过与父母同意有关的类似争论。
希尔说:“这些事情都没有发生。
要推翻俄亥俄州现有的父母同意法,必须在法庭上受到质疑,并被保守派占多数的州最高法院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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