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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是否应该就重大事件提供最新信息,即使这件事是不公正的?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澄清

  

  一旦企业披露其贷款重组计划正在进行中,在相关纠纷尚未判决时,企业是否应该对相关纠纷进行更新?

  根据一家市场监管机构4月15日的命令,答案是肯定的。在该命令中,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对亚洲酒店北方有限公司处以60万卢比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违反了上市义务和披露要求(LODR)条例,包括这一规定。

  监管机构的命令特别关注了LODR法规第30(7)条,该法规涉及向市场更新重大事件的发展。

  该公司向交易所披露了重组计划,但没有披露贷款人已发出贷款召回通知并宣布贷款为不良资产的事实,该公司已向德里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对此提出质疑。

  监管机构的命令指出,这些与公司早些时候(2020年11月13日)披露的重组计划的实施“错综复杂地联系在一起”,是这方面的重大发展。

  该命令补充说,“因此,根据第30(7)条的要求,通知方(公司)必须就该事件进行披露,并定期就事态发展进行披露,直到事件得到解决。”

  监管机构不同意该公司的说法,称事态发展处于过渡阶段和次级判决阶段,并没有发生根据LODR条例需要披露的重大事件。

  该命令还补充说:“通知人(公司)应该向股东披露所有细节。该公司还可以澄清其对贷方采取的行动/立场的看法,以及对德里高等法院正在审理的纠纷的看法。”

  监管机构表示,虽然法院将对此事作出裁决,但股东有权了解公司和贷款机构的立场。根据第30(7)条,即使是上述诉讼,尽管尚未判决,也必须在法院作出决定或最终决议之前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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