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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郑敏镐
国家人权委员会建议解除学生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的禁令,但一所学校认为这是保护学生的必要措施,因此拒绝了这一建议。
在周五公布的一份报告中,委员会对一所未公开地点的高中校长做出的决定表示遗憾。它说,这一政策违反了宪法和联合国关于儿童人权的条约的精神。
该委员会在报告中表示:“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对学生使用手机权利的限制,以保护他们的安全或他人的权利,因为这项权利与宪法第10条和第18条所规定的行动和通信自由交织在一起。”
声明还说,即使这样的限制被认为是必要的,学校也不应该没收不同意这一政策的学生的电子设备。
近年来,全国许多学校都采取了这样的政策,目的是控制孩子们对手机日益增长的依赖。
在提交给委员会的声明中,学校表示,该政策是为了保护而不是损害学生的权利。
学校表示:“如果允许学生自由使用手机,他们就会在网上看到有害内容或玩游戏,这会分散他们在课堂上的学习。”
学校还表示,这些设备甚至可能被用于不健康的活动,比如非法拍摄偷窥视频,因为过去有很多此类案件被报道过。
此外,考虑到学生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使用手机,将这一政策定性为侵犯人权有些言过其实。
该报告表明,人权组织和许多教师的观点存在分歧,他们认为在学校使用智能手机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
韩国没有全面限制学生使用手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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