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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席上:南安普顿地方法院审理的案件汇总

  

  

  以下案件在南安普顿地方法院审理过:

  来自南安普顿Clovelly路的46岁的IAN HOWELL承认自己没有提供样本进行分析,没有保险驾驶和无证驾驶。豪厄尔被判了一年的社区秩序,包括药物治疗和12天的康复期。他被取消了28个月的驾驶资格,必须支付85英镑的诉讼费和114英镑的附加费。

  南安普顿纳特菲尔德法院46岁的保罗·法雷利承认了一项骚扰指控。他已获准保释,将于9月6日在同一法院出庭接受宣判。

  62岁的约翰·怀尔德来自南安普顿顿斯顿路,他承认盗窃了一辆价值300英镑的脚踏自行车,并且没有遵守性犯罪者登记通知的要求。他必须为第一项罪名支付300英镑的赔偿金和120英镑的罚款。他必须为第二项罪名再支付80英镑的罚款、80英镑的附加费和85英镑的诉讼费。

  南安普顿圣玛丽街25岁的帕特里克·米查莱克承认了一项使用威胁、辱骂、侮辱性言语或行为造成骚扰、恐慌或痛苦的罪名。他已获准保释,将于9月13日在同一法院出庭接受宣判。

  来自南安普顿Nutfield Court的48岁的RACHEL HOLLINS承认了两项殴打和一项跟踪的罪名。她还承认了使用威胁或辱骂性言语或行为造成骚扰、警报或痛苦的指控。她被判处20周监禁,缓期两年执行,并须接受酒精治疗和25天康复治疗。她还必须支付400英镑的赔偿金和150英镑的罚款,并受到限制令的约束。

  44岁的AMY MAULE住在普利茅斯的Greenbank大道,她承认犯有刑事财产损害罪,在Ringwood的两扇门上造成了1700英镑的损失。她获得了12个月的有条件释放,必须支付800英镑的赔偿金。她还收到了限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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