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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提交新的代理,撤销17项指控

  

  

  吉隆坡——拿督斯里罗斯玛已经向总检察署提交了一份新的申述,寻求撤销她的12项洗钱指控,涉及7,097,750令吉,以及五项未向税务局申报收入的指控。

  她的律师拿督菲罗兹(Datuk Firoz Hussein Ahmad Jamaluddin)告知高等法院法官穆尼安迪(K. Muniandy),昨天送达的诉状包含严重问题,需要总检察长考虑。

  律师说:“我们也要求今天的庭审延期,等待代理的决定。”

  这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布·敦·拉扎克的妻子第三次向国会提出申诉。

  第一次和第二次申述分别于五月三日和八月十八日提交,但尚未由AGC决定。

  副公诉人Ahmad Akram Gharib昨天确认收到了辩方的陈述,并没有反对辩方要求推迟今天的诉讼程序,该诉讼程序将听取罗斯玛的申请,以取消12项洗钱指控和5项未向IRB申报收入的指控。

  然而,Muniandy法官不允许暂停今天的诉讼程序,并要求有关各方继续提交他们的意见。

  同样代表罗斯玛的律师Amer Hamzah Arshad在他的陈述中说,他的客户不会得到公平的审判(如果12项洗钱和5项IRB指控不被撤销),因为17项指控有缺陷和误导性。

  “这些指控相互重叠,实际上指的是同一罪行。

  该律师表示:“修改后的第1条至第12条(洗钱)指控含糊不清,存在缺陷,因为它们没有说明非法活动是什么,也没有说明据称获得收益的上游犯罪,而第13条至第17条指控(未申报收入)的细节具有误导性。”

  申请的聆讯将于1月16日继续进行。

  72岁的罗斯玛于2020年10月4日提交了动议通知,要求无罪释放,并解除了所有17项指控。

  她被指控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7年6月8日期间在吉隆坡Jalan Ampang的Affin Bank Berhad,天然橡胶建筑分行,以及2014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日在这里的Jalan Tuanku Abdul Halim政府大楼LHDN犯下所有罪行。

  该案于去年8月24日开庭审理,已有两名证人出庭作证。——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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