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塞隆班,2月1日——一名父亲在塞申斯法庭对去年11月强奸16岁女儿的指控进行了无罪辩护。
这名47岁的视障男子在法官达廷·苏里塔·布丁(Datin Surita Budin)面前宣读了对他的指控后提出了抗辩。
根据指控,这名男子涉嫌于去年11月12日在甘榜肯东巴鲁哥打的一所房子里强奸了他未成年的女儿,他被指控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76(3)条,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30年监禁和10次藤刑。
副公诉人吴晓东出席了起诉,而被告没有代表。
这位三个孩子的父亲在上诉中声称,他在所谓的事件发生当天喝醉了酒,并在不久前的一次事故中失去了一只眼睛。他还得照顾他的父亲。
法院随后将该案定在3月6日提审,被告被拒绝保释。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警方于1月24日逮捕了这名男子,原因是他涉嫌殴打自己十几岁的女儿。
据报道,伦堡地区警察局长,DSP Hazri Mohamad称,在接到吉隆坡比拉Tuanku Ampuan najah医院(HTAN)的一名医务人员的报告后,该男子也因涉嫌强奸而被调查,该女孩声称她于去年11月12日被她的父亲强奸。——马来西亚
点击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