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8月2日(IANS):中心消费者事务部将法定计量(包装商品)规则第3条拟议修正案的提交时间从7月29日延长到8月30日,延长了一个月。
该修正案旨在扩大规则的范围,包括在零售中销售的数量超过25公斤或25升的包装商品,以确保消费者得到更大的保护。
该修订旨在使任何数量的包装商品的制造商/包装商/进口商,在包装供零售时,清楚地作出声明。
本处收到了各种建议,现正加以审查。根据周五发布的一份官方声明,它还收到了来自各个联合会、协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请求,要求延长提交意见的时间表。
法定计量(包装商品)规则规定,为了消费者的利益,必须在所有预包装商品上声明制造商/包装商/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原产国、商品的通用名称或通用名称、净数量、制造月份和年份、MRP、单位销售价格、商品不适合人类消费的最佳使用前/使用日期、消费者注意事项等信息。
但是,2011年本规则第3条规定,本规则不适用于数量超过25公斤或25升的包装商品,但以50公斤以上袋装销售的水泥、化肥和农产品除外,因为假定用于零售的包装商品不超过25公斤。
考虑到包括线下和在线平台在内的市场范围不断扩大,消费者事务部正在考虑对2011年法定计量(包装商品)规则进行修订,以建立包装商品的统一性。修订后的规定将适用于所有零售销售的包装商品,但面向工业消费者和机构消费者的包装商品除外。官方声明补充说,这一修订后的规定将有助于建立包装商品的统一标准,促进不同品牌和产品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并将帮助消费者在完整信息的基础上做出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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