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压力必须与道德和政治压力相结合,以便在国家和宗教组织之间有效地分担学校性虐待的责任。工党最近宣布了一项立法草案,以确保宗教组织提供财政捐助,以纠正这些组织是否以及如何被迫捐款,这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兴趣。
上个月公布的针对非近期校园性侵事件的范围调查建议政府考虑为幸存者制定一项补救计划,并“与相关宗教团体接洽,为一项补救计划做出贡献”。
在考虑这些建议时,政府可能会关注可能的补救措施的预期重大费用。尽管所有形式和提供的补救措施都是为了至少承认对受害者-幸存者造成的伤害,但提供类似补救奖励的数量背景仍然很重要,以告知幸存者在范围界定调查背景下可能符合条件的期望。
在类似的补救计划中,在住宿机构补救委员会计划中,对性侵犯的个人受害者-幸存者的赔偿可能高达30万欧元,尽管平均赔偿金额为62,250欧元,85%的赔偿金额在10万欧元或以下。
在O 'Keeffe诉爱尔兰(O 'Keeffe v Ireland)一案的判决中,政府未能履行防止学校发生儿童性虐待的职责,在执行该判决的计划中,支付的金额为8.4万欧元。这些数字与全球比较大体一致:在加拿大,印度寄宿学校和解协议(Indian Residential Schools Settlement agreement)支付了高达30万欧元的赔偿;在澳大利亚,关于性虐待的国家赔偿计划(National redress scheme)提供了高达9万欧元的赔偿。
与日制学校性虐待有关的相关和可能符合条件的受害者-幸存者的规模大大增加了这些数字。范围调查报告指出,根据中央统计局对35岁及以上的人的估计,估计约有15 300名男子和26 000名妇女在儿童时期在学校遭受过性暴力,总共约有41 000名受害者-幸存者。如果每名受害者的赔偿金额在620万至30万欧元之间,那么与日制学校性侵相关的潜在赔偿金额可能在25亿至123亿欧元之间。
尽管苹果的税收问题给经济带来了意外之财,但这样的数字可能会引起政府的极大关注,并导致一项限制性的补救计划,该计划将寻求减少支付给受害者的数字,并将符合条件的受害者排除在外。尽管如此,欧洲人权法院在O 'Keeffe诉爱尔兰案中的判决是明确的:爱尔兰对其未能防止日制学校中的儿童性虐待负有责任,并欠受害者-幸存者一个有效的补救措施。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关于宗教组织对日制学校虐待行为纠正计划的财政捐助的讨论。以往的实践表明,纳税人承担了国家管理的补救措施的大部分费用,而宗教组织只承担了与工业学校和感化学校有关的补救措施的一小部分费用。在抹大拉洗衣店的背景下没有,尽管谈判正在进行,但在母婴之家的背景下可能没有。
众所周知,宗教组织直接向受害者-幸存者提供了某种形式的救济,但在范围调查报告中提到的所有相关组织中,这种救济的程度仍不得而知。公开披露这些数字对于关于赔偿的知情辩论以及国家和教会有效承担责任为受害者-幸存者提供赔偿至关重要。如果宗教组织想要坚持认为他们没有义务捐款,那么他们至少应该坦率地向幸存者提供他们现有的供应,如果有的话。
除了迫使宗教组织自愿捐款的明显道德和政治压力之外,建议迫使宗教组织为国家补救计划提供财政支持,最好考虑一下2002年宗教组织为补救住房机构补救委员会(RIRB)计划所做的最后一次财政捐助所施加的法律压力的背景。
2000年,该州通过了《2000年诉讼时效(修正案)法》(Statute of limitation (Amendment) Act 2000),该法案允许性虐待的受害者-幸存者在法庭上提起民事诉讼,在那里他们可以证明虐待给他们造成了心理伤害,损害了他们提起诉讼的能力。这一修正案导致了针对涉及工业和教化学校的宗教组织的诉讼的增长,并且可以说,促使他们决定向RIRB计划捐款,该计划使他们免受与该背景相关的进一步费用。
然而,在随后的几十年里,由于限制性的司法解释和宗教组织以延误为由成功地驳回了受害者-幸存者索赔,这种诉诸司法的措施无效。此外,宗教组织作为非法人社团的地位给一些受害者-幸存者造成了困难。例如,近年来,基督教兄弟会(Christian Brothers)的法律策略是选择不提名代表其非法人协会的候选人,因此在媒体上声名狼藉。
Taoiseach:“如果宗教团体不做正确的事情并支付赔偿,我们将立法确保他们这样做”新工党法案旨在确保宗教团体向性虐待受害者支付赔偿“那些说基督教的人必须实践它”:哈里斯说政府有“杠杆”让宗教团体付出代价
法律压力经常被使用,而且是必要的,以激励私人行为者为补救作出贡献。在澳大利亚,对诉讼时效和关于宗教组织法律地位的法律进行了更广泛的法律改革,为许多这类组织向澳大利亚国家补救计划提供资金提供了强烈的动机。在加拿大,必须使用针对国家和教会行为者的集体诉讼来制定关于印第安寄宿学校虐待行为的协议。
增加诉诸司法的机会,符合范围调查报告中所述的一些受害者-幸存者的需求,并加强法律系统提供有意义问责的能力。改革我国关于诉讼时效和非法人社团的法律,可以更好地激励宗教组织对国家管理的补救作出财政贡献。
政府为非近期的损害提供补救的时间正在流逝。国家最好吸取苏格兰的经验,在制定补救立法和确定所有有关组织的财政捐助的同时,向受害者-幸存者提供预付款。
范围界定调查报告中对虐待行为令人痛心的描述,要求政府和宗教组织做出迅速、有效和有意义的司法回应。补救措施必须成为国家和教会对所造成的严重伤害负责的一部分。
詹姆斯·加伦博士是都柏林城市大学法律与政府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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