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如果检方不准备在9月17日开始聆讯他的2700万令吉洗钱案,拿督斯里纳吉可以寻求无罪释放或不等于无罪释放(DNAA)。
法官K. Muniandy在前总理的律师口头申请撤销指控后做出了上述表示。
法官表示,如果此案在9月份没有开庭审理,辩方可以申请无罪释放或进行dna鉴定。
法官随后取消了法官穆罕默德·扎伊尼·马兹兰(Mohamed Zaini Mazlan,已被提升到上诉法院)之前确定的听证会日期,并为9月17日至19日、9月23日和24日确定了五个新的听证会日期。
早些时候,纳吉布的首席律师丹斯里·穆罕默德·沙菲·阿卜杜拉(Tan Sri Muhammad Shafee Abdullah)在寻求无罪释放时说,此案已经进行得太久了。
“仅在穆罕默德·扎伊尼法官面前就有26天的案件管理时间,在阁下面前有4天的案件管理时间。
“我们可以看出,检方很难下定决心。它表明,指控可以被视为毫无根据,因此,无罪释放的命令实际上是合理的。
穆罕默德·沙菲昨天说:“鉴于此,我请求法官大人免除对我的三项指控。”
然而,副检察官Mohd Ashrof Adrin Kamarul反对Muhammad Shafee的请求。
他说,检方只是在争取时间,考虑纳吉布向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交的陈述。
“据我所知,此案自2019年以来一直在解决。但我奉命另找时间处理案件。
“我不能同意穆罕默德·沙菲的要求,”莫哈德·阿什洛夫说。
穆罕默德·沙菲回答说,如果案件再拖延下去,那将是误判。
“我认为我们至少可以做的是dna。如果他们必须继续审理此案,他们可以重新起诉,”他补充道。
穆尼安迪法官随后表示,法庭将继续制定新的听证会日期,如果审判在此之前没有开始,辩方可以自由申请无罪释放令或dna鉴定。
在2019年2月3日,纳吉声称接受三项洗钱指控,即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 (1)(a)条文,于2014年7月8日通过他在大马伊斯兰银行(AmIslamic Bank Bhd)、大马银行集团大厦(Jalan Raja Chulan)的三个am私人银行账户,从非法活动中收取2700万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
如果罪名成立,他将面临最高500万令吉的罚款和最高5年的监禁,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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