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业家》作者的观点纯属个人观点。
谁发明了灯泡?当然,你会说是托马斯·爱迪生。然而,你可能没有意识到的是爱迪生并没有发明灯泡。实际上是约瑟夫·威尔逊·斯旺和亨利·伍德沃德发明的。
爱迪生真正做得很好的是将他的发明商业化。但为什么我们总是首先想到托马斯·爱迪生呢?当然,他是一个多产的发明家,但更重要的是,他建立了一个可识别和共鸣的品牌。
爱迪生做的每件事都有他的名字、面孔和签名。他在身后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宣传机器。他与值得信赖的记者建立了密切的私人关系,这些记者可以写出令人钦佩的(但并不总是严格准确的)稿件。他是个无情的自我推销者。他利用多次公开演示来强调和推广他的技术。
爱迪生不仅做了大量的市场营销,还建立了一个他可以利用的品牌。例如,他的主要实验室门洛帕克(Menlo Park)因在短短六年内获得400多项专利而闻名。但爱迪生与一个由大约14名工程师、机械师和物理学家组成的团队一起工作,这些人很少被提及,甚至根本没有被提及,他们构建并放大了爱迪生作为“唯一发明家”的叙述,只有那些离开实验室独立创业的发明家(如尼古拉·特斯拉)才有机会获得更广泛的认可。在以这种方式定位自己的同时,爱迪生花了一半以上的时间与客户和投资者打交道,并与媒体交谈。
爱迪生也知道什么样的故事和片段会引起公众的共鸣。他有句名言:“我不是失败了一万次,我只是成功地找到了一万种行不通的方法。”但根据他的记录,他失败了2774次。我们都知道一万次这句话,毫无疑问,如果他说的是2774次,那就不一样了。
或者以一个更接近当今时代的人——史蒂夫·乔布斯为例。2001年第一款iPod发布时,它的部分吸引力在于设计。在iPod出现之前,MP3播放器既笨重又不直观;相比之下,iPod是用户友好的,看起来时尚而现代。第一代iPod立刻成为了标志性产品,它影响了苹果所有产品的外观和感觉。
乔布斯还为自己打造了独特的视觉形象:标志性的牛仔裤和黑色高领制服。这种独特性体现在他的演讲中,他通过简单而引人注目的讲故事使演讲独特而非凡。这使他在领导者和沟通者方面脱颖而出,与微软的竞争对手形成鲜明对比。他的品牌实力一直延续到今天,并在公司和他本人周围创造了一种光环。
尽管苹果因其不断创新和打破模式而受到称赞,但该公司多年来一直在一个接一个的错误中跌跌撞撞。例如,麦金塔电脑是营销上的天才之作,但却是商业上的重大失败。试错是该公司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一直在处理的事情,尽管许多人只看到了成功。众所周知,乔布斯对更多的想法说“不”,而不是“是”。
事实上,乔布斯开始带他手下最优秀的100人去度假。他会站在一块白板前问:“我们接下来应该做的10件事是什么?”人们会争先恐后地把自己的建议写进名单。他会把它们写下来,然后划掉那些他认为是愚蠢的。经过多次辩论,该小组将列出10条建议。然后乔布斯会砍掉最后的7个,然后宣布:“我们只能做3个。”
他也从未低估愿景推动品牌前进的力量。1976年,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被乔布斯“让电脑进入普通人手中”的愿景所吸引。沃兹尼亚克是Apple I和Apple II背后的工程天才,但正是乔布斯的愿景激励了沃兹尼亚克,让他把自己的技能集中在为大众制造电脑上。乔布斯的愿景令人陶醉,因为它包含了所有鼓舞人心的愿景所共有的四个要素:1)大胆,2)具体,3)简洁,4)始终如一地沟通。
底线是,虽然我们希望相信一项了不起的发明或创新的解决方案会自我推销,但事实远非如此。有意识地建立一个品牌和身份,塑造一个故事,是成功的最佳机会。这并不意味着简单地推广你的产品或你的公司,而是要围绕它创造一个吸引人的、独特的、有趣的、不同的品牌。
毕竟,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的品牌对我们对谷歌的认知有多重要?尽管如今许多公司都在削减品牌和营销投资,但有趣的是,我们所钦佩的公司并不是简单地通过新产品建立起来的,而是通过投资和构建一个伟大的品牌而取得成功的。爱迪生早在100年前就知道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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