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周五(10月11日),一名财务顾问在会议法庭上对两年前不诚实挪用财产的指控表示不认罪,涉及约27.9万令吉。
50岁的阿米尔·阿什拉夫·阿卜杜拉(Amir Ashraf Abdullah)被控盗用了他的前老师(一名66岁的女性)的一张兴业银行(RHB Bank) ATM卡,将16.1万令吉的住房贷款从该账户转入他的公司账户。
据称,该罪行于2022年2月在班加罗尔的一家餐馆发生。
他还被控犯有类似罪行,涉及该教师儿媳于2022年6月29日至9月30日在Dang Wangi一家酒店的118,147令吉。
这两项指控都是根据《刑法典》第403条提出的,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六年监禁和鞭刑,并可处以罚款。
法官Hamidah Mohamed Deril允许Amir Ashraf,由律师Mohd Syawal Mohd Razak代表,每项指控的保释金为7000令吉,保释金为一名担保人,并于11月18日提堂。——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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