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督斯里纳吉告诉高等法院,不同意SRC国际有限公司方向的董事可以自由离开公司。
他提到了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董事长丹斯里莫哈德巴基萨利赫(Tan Sri Mohd Bakke Salleh)的离职,后者于2009年从这家主权财富基金辞职,以表达自己的异议。
“如果你是董事会成员,不同意公司的决定或你认为是政府的指示,那么辞职是你的权利。我正在考虑最极端的情况,”他说。
莫哈末·巴克在一马公司腐败案审判期间作证称,他在怀疑该基金的运作存在违规行为后离职。
纳吉布在接受律师拿督博士Gurdial Singh Nijar的盘问时发表了这些言论,拿督博士是SRC前董事拿督Suboh Md Yassin在针对纳吉布和前首席执行官Nik Faisal Ariff Kamil的诉讼中的代表。
Gurdial询问纳吉关于一笔20亿令吉从SRC转出的款项,以及据称纳吉作为SRC唯一股东批准指示后董事们的预期行动。
纳吉布表示,这笔转让必须有投资担保,并补充说,不同意SRC决定的董事可以选择辞职或直接与他讨论他们的反对意见。
“听着,我不同意你要求我们采取的行动。”这些问题值得讨论和解决。作为总理,我不会违背公司的利益,因为我已经根据宪法宣誓要保护公司的利益。”
2021年5月,SRC的新管理层提起法律诉讼,声称纳吉布违反信托,滥用权力,挪用资金并从公司个人受益。
该诉讼最初将纳吉布与前董事苏博、穆罕默德·爱兹哈尔·奥斯曼·凯鲁丁、尼克·费萨尔、拿督切·阿卜杜拉@拉希迪·切·奥马尔、拿督沙罗尔·阿兹拉尔·易卜拉欣·哈尔米和丹斯里·伊斯梅·伊斯梅尔一起列为被告。
后来,纳吉布和尼克·费萨尔被作为主要被告,而其他前董事则被作为第三方被告。
SRC正在寻求损害赔偿、利息、法律费用,并要求纳吉布对公司因违反职责和信任而遭受的损失负责,并要求他偿还11.8亿美元的损失。
该公司还要求纳吉布和尼克·费萨尔分别赔偿1.2亿美元和200万美元,罪名是欺诈性违反受托责任和信托。
审判仍在法官Ahmad Fairuz Zainol Abidin面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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