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特沃斯:11月22日,一名缅甸人挖出一名男子的左眼,在地方法院承认对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和永久残疾。
现年28岁的Murtabis在法庭助理登记官Mohamad Azrul Muhd Sobri面前认罪。
据Astro Awani报道,根据指控,被告于11月16日下午2点在Tasek Gelugor的Jalan Ara Kuda对52岁的gunalan造成了严重伤害。
这项指控是根据《刑法》第325条提出的,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和罚款。
同时,在同一法庭上,Murtabis也承认没有持有任何有效旅行证件的指控。
据称,这一罪行发生在当天下午3点左右,地点是Kampung Simpang Tiga Tasek Gelugor。
针对这一罪行,他根据1959/63年移民法第6(1)(C)条文受到指控,该条文规定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长达5年或两者兼而有之,以及不超过6下手杖。
副检察官Airina Syazreen Zainurin在被告无人代表的情况下被起诉。
由于被告不是公民,不允许保释。
法院将12月13日定为下次开庭日期。
×
点击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