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罕布什尔州司法部长办公室在周四的一份报告中说,两名新罕布什尔州警察在使用致命武力时是合法的,他们将一名男子用一把上膛的枪对准了他们的方向,并将其击毙。
司法部长约翰·福迈拉(John Formella)在报告中表示,不会对这两名警官提出刑事指控。
报告称,3月8日,警察在协助罗切斯特警察局警官时开始徒步追捕,并开枪打死了36岁的约瑟夫·拉塞尔(Joseph Russell)。
罗彻斯特警方当时正在寻找罗素,他涉嫌多起车辆盗窃案,并在朴茨茅斯西北约21英里(33.8公里)处看到他开车。
警方在16号公路上拦截了拉塞尔,他弃车逃跑了。报道称,警方还得知拉塞尔携带枪支。
罗彻斯特警官和州警在一个居民区发现了拉塞尔,开始追捕他,并命令他停下来。报道称,一名骑警释放了一只警犬,将拉塞尔扑倒在地。
警方报告称,他们看到拉塞尔拔出枪,对准州警长加里·伍德、骑警雅各布·亨特和另一名警官的方向。报道称,伍德和亨特向拉塞尔开枪,拉塞尔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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