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28日,在大分地方法院做出判决之前,遇难者家属(前排)前往大分地方法院。(每日/ Yoshiyuki Hirakawa)
11月28日,一名23岁的男子因在2021年以每小时194公里的速度(超过法定速度限制的三倍)造成致命事故,被判危险驾驶罪,并被判处8年监禁。
在大分地区法院的非专业法官审判期间,检察官主张以危险驾驶致人死亡罪定罪,该罪名最高可判处20年徒刑。然而,辩方辩称,罪名应该是过失导致死亡,这一罪名最高可判处7年徒刑。
检方认为,金某的危险驾驶嫌疑是由于高速行驶导致车辆难以控制,以及金某为了阻碍其他车辆而接近其他车辆的鲁莽驾驶。他们表示,以每小时194公里的速度行驶可能会导致汽车因路况而变得不稳定,从而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他们还辩称,被告对这条路很熟悉,大约开了30次,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挡住从对面车道右转的车辆。
辩方反驳说,那辆车一直高速行驶在车道内,并辩称被告没有故意阻碍另一辆车的具体意图。
根据起诉书和其他消息来源,被告于2021年2月9日晚上11点左右在大分市的一条县道上以每小时194公里的速度行驶,当时限速为每小时60公里。他与50岁的Ken Koyanagi驾驶的一辆车相撞,当时他正向右转弯。事故导致小柳木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最初,司机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不加逮捕地起诉。然而,在受害者家属提出抗议和请愿后,指控升级为导致死亡的危险驾驶。
法院的裁决是在公众对鲁莽驾驶造成的致命事故的关注加剧的情况下做出的。
(九州新闻社小山明、山口太木、大分局、井口美美日文原创)
点击分享到









